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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纷争仲裁

韩国医疗纷争调整仲裁院

韩国医疗纷争调整仲裁院于2012年4月8日设立,由于医疗事故而导致的损害,可以快速,公平地进行处理,形成保健医疗的稳定性诊疗环境

任务以及飞跃

  • 医疗事故防止体系构筑
  • 医疗事故发生原因探知分析
  • 医疗纷争调整制度活性化
  • 调整以及鉴证事例累积

快速调整,快速的仲裁,获得信赖的纷争解决

形成医疗事故的迅速/公正的受害救济以
及保健医疗人的稳定性诊疗环境

患者满意度增加, 疗机关满意度增加

核心价值

公平性
作为患者的保健医疗机关给所有人创造利润,解决双方都可以满足的客观性,公平性的医疗纷争。
专门性
由法律界,保健医疗系以及学系的专家构成的调整部和感情部的有机性业务履行,通过这些,解决现有的差别性专业性医疗纷争。
迅速性
医疗事故以及事实关系的确定,义务记录的解释,过失,还有因果关系有无的判断,实体性真实规定,合理性损失赔偿金等纷争解决的核心顺序,通过快速履行的组织和业务系统进行解决医疗纷争。

功能

  • 对于保健医疗机关,从和国民以及外国人寻求医疗事故有关的基础性咨询 ,到高额的重伤害,死亡事故的损害赔偿事件为止,履行总括性的医疗纷争解决之全部角色,在诉讼前一阶段里负责所有角色
  • 为了减少患者单纯的不满,提供基础咨询
  • 纷争解决程序(诉讼‚ 调整‚ 受害救济等) 以及程序进行方法相关的法律解释以及提供信息
  • 判断有无过失以及因果关系‚ 追求让双方当事者满足的调整结果
  • 再次施术‚ 诊疗费退换等要求的轻度过失以及小额事件到导致重伤害,死亡的高额伤害损失为止的事件

适用范围

  • 由于保健医疗人对患者实施的医疗行为,导致人的生命,身体以及财产有损害的情况
  • 不是大韩民国国民,而是适用于外国人
  • 适用于发生的医疗事故
  • 只限于法律实行日期2012年4月8日以后最初结束的医疗行为

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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